臉書廣告稅從20%調降為6%,過去5年沒繳稅的商家注意了!
本週,臉書(facebook)終於正式公告台灣客戶,確定通過6%稅率申請。因此只要你是臉書的廣告客戶,帶著信用卡刷卡證明或臉書的帳單至國稅局、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憑單,即可申報這筆境外稅。
自從臉書在2014年於台灣開啟了貼文右下角「推廣貼文」的功能,在臉書營業的小賣家,可以不透過廣告代理商,自行購買臉書廣告。但也由於沒有中間商,在臉書刊登廣告的業者須自己主動處理繳稅事宜,當時的申報代繳稅率是20%。
但許多小商家疏於遵守這樣的規範,於是今年初國稅局表示要依據法規,追討過去5年稅金,許多店家都困擾不已。因此台灣品牌暨跨境電子商務協會詢問臉書,是否能向台灣稅務單位申請優惠稅率,從原本的20%降為6%,並於本週正式取得臉書的回覆。
台灣品牌暨跨境電子商務協會表示,原先的所得稅稅率及繳納方式,假設購買金額為100元,未核定稅率計算方式為100元x20%=20元,若跟境外業者(臉書)購買勞務,是把100元扣掉20元之後,給業者80元、給稅局20元,以上為可先與業者聯繫的狀況。
若是無法聯絡業者,需要全額給付購買金額,但額外要自行申報。協會指出,算法是[100元÷(100%-20%)-100元]=25元。但經過本次申請後,以臉書的凈利率跟貢獻度來做舉例,凈利率30%,貢獻度100%,匯款:100元x(20%x30%x100%)=6元(廠商94元,國稅局6元),刷卡:[100元÷(100元-20%x30%x100%)-100元]=6元。
而過去曾乖乖繳納20%稅金的商家,應該很想知道能否退多繳的14%,根據台灣品牌暨跨境電子商務協會聲明,調降是溯及既往的,但業主若想申請退稅,需要取得臉書開立的相關文件證明。國稅局日前表示,款項應會退回信用卡,但詳細細節仍待與臉書進一步協議。
國稅局也提醒,如果至今尚未進行扣繳,應在本月30日前自動補報,否則除了加計利息以外,還會遭到懲處。
文章出處:商業週刊